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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你所不知道的儿童不宜网站  发表于 2008-03-28 17:30:57
呢称:felixw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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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看看google用深奥的法学词汇堆砌的条目:

"You may not use ... Google's products, software, services and web sites ... and may not accept the Terms if ... you are not of legal age to form a binding contract with Google."

简而言之,即,非成年人(成年人,文中为可签订合同的年龄)不得使用google服务。 所以,18岁以下不可以搜索,看图片,新闻,youtube,gmail……

对此,google的发言人表示,google并不会主动收集客户的年龄证据,但是如果发现任何违反服务条款的行为,google将会采取适当的行动,比如说关闭用户帐户等。

有趣的是,google举办的Doodle 4 Google contest(google 标题涂鸦)邀请K-12学生们(一年级到高三的学生)为google设计logo。中标者可以赢得1万美金并且作品会放上google主页,不过,法律侧面上讲,他们必须由父母为他们输入google的网址,并在父母陪同下观看logo,保存之,然后关闭网页……

另外,著名的SNS网站FaceBook册标明用户必须在13岁以上,MySpace则是14岁。Windows Live不容许13岁以下的人使用其服务。

本文来自煎蛋(http://jandan.net/),作者为jolreal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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